1、上传定向培养协议
非在职少民骨干计划毕业生须在毕业年份前一年的10月15日前在校就业网就业管理服务系统上登记“待就业-回定向省份”毕业去向,在登记过程中,上传定向培养协议书(即《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的扫描件,扫描件要求A4幅面,能够清晰打印。
2、 就业推荐表
已上传定向培养协议书的非在职少民骨干计划毕业生可在所在公司员工办领取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上标明培养方式为“定向”,限定毕业生有资格在定向省份自主择业。
3、 就业协议书
已上传定向培养协议书的非在职少民骨干计划毕业生到院系员工办领取第一份就业协议书。非在职少民骨干计划毕业生只能与定向省份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无论是否已与定向省份解约,与其它省份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无效。
4、 毕业去向登记
非在职少民骨干计划毕业生有具体毕业去向后,应及时在校就业网上按实际去向类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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